因工作需要,经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驾驶员(4名,限男性):有一定的思想素质和素质,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不良习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5岁45岁之间,持有C1以上驾照,有叁年以上驾龄,持有A1驾照及客运准运证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员(10名,男女不限):年龄23岁35岁之间,有一定的思想素质和素质,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不良习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记录工作,受过速记训练者提供依据可考虑。
3.档案整理员(3名,男女不限):年龄23岁35岁之间,有一定的思想素质和素质,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不良习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档案整理工作者考虑。
4.电脑信息管理员(3名,男女不限):年龄23岁35岁之间,有一定的思想素质和素质,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不良习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电脑、网络信息技术的经验,有专业技术证书者考虑。
5.办案安全人员(男8名,女2名):年龄23岁35岁之间,有一定的思想素质和素质,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不良习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塬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2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部门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检察院及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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