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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元江县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出实招见实效

类别:玉溪新闻 日期:2019-4-2 0:54:22 人气: 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切实增强村集体发展和经济保障能力,元江县积极开展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工作。项目概算总投资1187.7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1000万元,村集体投入143.58万元,整合其他资金44.17万元,项目完成后可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74.2万元。

  元江县委、县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多措并举强化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筛选、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乡镇、街道办事处是试点工作具体落实责任人,试点村是项目实施单位。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县委、县把试点项目列入本县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作为重点督查事项。成立县委组织部领导担任组长,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试点乡镇、街道对项目高度重视,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落实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责任,明确责任人和技术人员,督促项目建设和监理,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注重项目管理。在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底线”的前提下,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强项目管理,建立盈余分配使用长效机制,完善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集体和共享增值收益等制度。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资金按实施进度层层审核把关拨付,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确保试点工作痦子的位置与命运图见成效,资金使用有效益。五是加强项目督查工作力度。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协调督查力度,对10个项目试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将项目进度情况向县委、县报告。截至10月底,已全面有效地开展了三次督查工作,同时,由原来实行项目月报制度改为周报制度,各责任乡镇、街道于每周末将项目进度情况报县领导小组,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元江县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由于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目前,除了个别项目点因土地等原因进度偏慢外,其余均能在年内完成建设任务,试点工作正在积极稳步推进中,明年将获得可观的村集体经济收益,为建设美丽元江、实施乡村振兴助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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