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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级工作报告(摘登

类别:玉溪风俗 日期:2018-10-30 11:49:50 人气: 来源:

  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市政协和社会的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习总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的目标,履行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全市法院案件数量屡创新高,2015年新收案件数突破20000件,2017年突破25000件。五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8856件,办结104442件,同比分别上升45.49%和41.21%。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3588件,办结23237件,同比分别上升24.15%和23.26%。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玉溪建设。五年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0099件16223人,受理件数同比上升4.84%;审结9951件15930人,审结件数同比上升4.13%。树立科学刑事司法,确保惩治犯罪和保障相统一。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故意、、抢劫等严重犯罪案件555件940人,审结李云波、钱勇、李航等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交通肇事、盗窃等犯罪案件4414件7315人。依法打击飙车、超载、醉酒驾车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审结驾驶犯罪案件1229件1240人。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存款等犯罪案件47件80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犯罪案件1503件2008人。积极参与反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34件482人,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56件70人。依法人民群命健康权,审结“百花草堂”制售假药案等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5件41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审结涉枪、涉爆、涉等犯罪案件239件320人。

  依法调处民商事案件,服务和谐玉溪建设。五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8199件,审结56319件,同比分别上升71.49%和67.92%,结案标的金额154.22亿元。“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加大案件调处力度,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7.46%。贯彻绿色发展,妥善化解涉及抚仙湖生态的各类民事纠纷,依法受理玉溪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2856件,社会公序良俗。快捷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752件,力促纠纷妥善化解。审结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等案件3245件,劳动者权益。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等涉金融纠纷案件11908件,努力规范金融秩序,全力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买卖、运输、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4859件,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审慎运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维持企业“造血”功能。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服务玉溪建设。五年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32件,审结481件,同比分别上升85.37%和82.89%,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件。认真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加大对行政争议的受理和审理力度,依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中院与市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出台《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13年的78.79%上升至2017年的96.88%。2015年,发布行政审判,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堵塞行政执法漏洞,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群众权益。五年受理执行案件24177件,执结21857件,同比分别上升52.26%和39.81%,执结标的金额91.12亿元,同比上升436.93%。推动构建破解“执行难”问题共治格局,市委委出台文件将辖区各县区各部门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纳入综治考核;中院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发文件,对负有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实施联合;中院与市检察院、市联发文件,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的打击力度,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全市法院向机关移送犯罪线起。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中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全市法院均建成网络查控室,累计查询13554件案件所涉的车辆、银行存款等信息,其中查询银行存款5.07亿元,冻结2.51亿元。加大失信力度,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23人次;用足用强执行强制措施,出国(境)925人,高消费4382人,司法660人,推动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格局。

  持续强化诉讼服务,优化便民利民举措。中院全面推进集诉讼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平台、APP应用、12368热线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诉讼服务。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指导力度,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保险、工商、消协等部门制定行业调解工作制度。联合市、县区两级,在全市两级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个,全市37家律师事务所185名律师参与来访接待、协助送达、法律援助等工作。在旅游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和审判点6个,就地快速化解旅游纠纷。峨山、新平、元江法院积极开展“双语审判”工作,少数民族当事人的诉讼。

  探索网络司法拍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13年,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启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五年来,全市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拍卖执行标的物682件,成交率60.12%,成交金额2.09亿元,平均溢价率284.65%,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28万余元。切实关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动出台《玉溪市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五年来向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73万余元,为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82万余元。

  顺利完额,有序落实司法责任。严格入额选拔条件,全市法院按程序公开选拔、确认首批员额232名。落实、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入额在独任庭、合议庭依法行使审判权,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裁判文书由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的按程序签署。入额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院与县区法院入额院庭长司法后办结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49.63%和43.43%。因地制宜原则,全市法院按照“+助理+员”模式组建新型审判执行团队。建立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组成的专业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联合会诊”,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中院与县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司法后讨论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64.71%和3.3%。

  统筹推进相关,探索新型诉讼制度。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市两级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28%。扎实推进涉诉,建立诉访分离机制,依法分类处理群众。积极探索繁简分流,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44.4%。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确保无罪的人不事责任追究,对55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其中自诉案件54人,公诉案件1人。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由156人增至684人;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和监督权,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案件10359件,占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数的46.32%。

  移动互联思维,全力打造智慧法院。加大硬件建设升级力度,全市法院建成科技法庭86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0个、所远程视频提讯室10个。中院确立信息化建设“三统一”原则,形成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一盘棋”格局;在全省法院率先部署使用云桌面,完成服务器虚拟化建设,建成法院数据信息容灾备份系统;主动融入玉溪智慧城市建设,携手玉溪华为云计算中心,打造玉溪法院“司法云”;大力开展电子法院试点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等辅助办案系统;自主研发法微应用平台,实现通知、出差、报销、请假等事项的移动在线办理,内部管理更加便捷高效。2017年,法微应用平台作为云南法院应用创新亮点,参加全国法院信息化展,得到最高周强院长的肯定;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被最高表彰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狠抓思想建设,提高素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线教育、“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想。把党建工作列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生活会、积分制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生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法院系统传统、新阵地建设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通过驻村工作、走访慰问、协调资金等方式不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2017年,玉溪中院被命名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紧抓岗位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能力。以解决问题、满足实践需求为导向,联合知名高校、本地院校举办素质能力提升班,积极组织参加审判执行、警务技能、综合行政等各类培训8000余人次。推行年轻“上派下挂”制度,提升全市法院年轻业务能力。强化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带金字旁的女孩名字组织司法、员开展专项技能比赛。在2016年首届全国法院系统司法技能大比武中,红塔区法院法警李雪峰取得实战射击全国第一名、个人全能全国第九名的好成绩。

  严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司法。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通过加强日常管理、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方式,引导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存戒惧。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积极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及纪律作风检查等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及省市委实施办法,聚焦反对“四风”,开展“六难三案”集中整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深化拓展司法公开,努力建设阳光法院。树立司法透念,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公开87411件审判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信息,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0274份,直播案件庭审2148件,庭审直播点击量达1600余万人次。新与传统并重的工作思,两级法院开通网站、微博、微信,制作《法庭纵横》《法庭聚焦》《同期声》等电视栏目。积极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全市两级法院在乡村、社区、学校、军营开庭审理案件650余件,8.3万名人士旁听了庭审。

  全面加强案件监督,确保提高审判质效。中院认真办理二审上诉案件,依法纠正县区法院的不当裁判,五年改判、发回重审1207件,占基层法院一审结案数的2%。严格审查罪犯财产刑履行情况,督促罪犯积极履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全面启用法院、检察院、信息化协同办案平台,自2017年起,全市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实现网上流转办理。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对确有或立功表现的14429名罪犯依法裁定减刑、假释;积极开展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回访考察工作,根据考察结果依法决定是否执行。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改进法院工作。主动邀请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旁听庭审、执行、视察法院。认真落实全盘工作定期报告、专项工作专题汇报、重点工作及时报告机制,通过寄送通报、赠阅报刊、发布信息等方式,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动态及重大案件审判情况。中院认线年,中院办公室被最高表彰为“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集体”。严格落实同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积极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是:高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云南省“三大战略定位”、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5577”总体思,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目标,牢牢“司法为民、司法”工作主线,突出抓好理论武装、执案、司法、信息化应用和队伍建设,努力为新时代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全市法院将重点抓紧抓实以下工作:一、全面提高站位,确保正确方向。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强化司法保障。三、深入推进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四、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主动适应时代变革。五、强力推进执行攻坚,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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