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玉溪人文历史 > 正文

为维权 买书学习交安法

类别:玉溪人文历史 日期:2013-7-8 8:29:35 人气: 来源:
为维权 买书学习交安法

  华商报:起诉了那么多次,你对交通法规应该很熟了吧?

  刘杰:我是在维权中,买来书学习的。2006年底,交警部门在西京医院附近拍到我在同一地点掉头3次。我要看证据,人家不让看,说应该罚300元,让我给200元算了。罚单上除了车号,就写着依据《交通安全法》第90条。我又不清楚第90条怎么规定的,就去买了《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政策的书,发现这条是个概念性的法律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按照规定,处罚要有车辆类型、违法时间、地点、违法性质、处罚依据,可罚单上都没有,我就提出行政复议。2007年正月初八刚一上班,我就被民警叫了去,把钱退了,说算了。

权健骨正基骨正基鞋垫
关键词:
0
0
0
0
0
0
0
0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合作伙伴:

CopyRight 2002-2012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