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办公厅近日通报的全省各州市主要经济指标显示,今年一季度,玉溪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大幅超越P增速:生产总值(P)256.98亿元,同比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46元,同比增长14.9%,增速列全省第一;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429元,同比增长15.3%,列全省第4。
据了解,多年来玉溪市人均P一直居全省首位。今年以来,市委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认真落实国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政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玉溪市《工作报告》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作为今年要办好的惠民实事,提出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新增城镇就业1.8万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事业补助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等。
一系列的措施在一季度初见成效。年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提高了津贴补贴,企业职工工资也随之有一定程度的提高。1至3月,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达到6959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6346元;在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4817元、经营性收入549元、财产性收入305元、转移性收入1288元。
据玉溪市统计局分析,工资性收入增长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关键。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则得益于全市不断加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度,尤其是对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使城镇居民及大学生自主创业群体逐步增多。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则得益于全市提高最低工资和贫困居民保障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等政策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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