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云南省人民网站发布《关于对玉溪市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监管不力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
12月15日,云南省人民网站发布《关于对玉溪市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监管不力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17年7月份,玉溪市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出现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的问题。为此,云南省委、省决定对8个责任单位和部门、11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通报》表示,玉溪市人民、通海县人民对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的问题,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给予检查、通报问责,责令玉溪市人民向省人民作出书面检查,通海县人民向玉溪市人民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省通报。
玉溪市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作为玉溪市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主要职能部门,对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在“地条钢”工作中指导督促不力,对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的问题,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给予检查、通报问责,责令玉溪市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向玉溪市人民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省通报。
通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纳古镇党委、在打击和“地条钢”工作中,产环节拆除,忽视全链条监管,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的问题,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给予检查、通报问责,责令纳古镇党委向通海县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通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纳古镇人民向通海县人民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省通报。
给予通海县发展局局长成、通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局长新、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兴友行政记大过处分。
云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对玉溪市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监管不力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
经调查核实,2017年7月,玉溪市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出现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的问题。在、国务院和省委、省三令五申严厉打击“地条钢”情况下,出现这种问题,反映出当地党委、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打击“地条钢”的严肃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决策部署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地条钢”全链条监管存在漏洞,对“地条钢”流通、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到位。有关单位和部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有关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省委、省决定对8个责任单位和部门、11名责任人进行问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玉溪市人民、通海县人民对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的问题,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给予检查、通报问责,责令玉溪市人民向省人民作出书面检查,通海县人民向玉溪市人民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省通报。
玉溪市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作为玉溪市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主要职能部门,对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在“地条钢”工作中指导督促不力,对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的问题,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给予检查、通报问责,责令玉溪市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向玉溪市人民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省通报。
通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纳古镇党委、在打击和“地条钢”工作中,产环节拆除,忽视全链条监管,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的问题,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给予检查、通报问责,责令纳古镇党委向通海县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通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纳古镇人民向通海县人民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省通报。
解仕清,中员,玉溪市副市长,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等工作,任玉溪市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中,对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出现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处分。
卢维江,中员,通海县委,负责通海县委全面工作,该县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落实不到位,对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出现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谈话诫勉问责。
柳洪,中员,通海县委副、县长,负责县人民全面工作,作为通海县人民主要领导,对部署安排、督促检查“地条钢”,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张发彦,中员,通海县副县长,分管县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通海县人民分管领导,对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不力,对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普昌文,中员,玉溪市发展委主任,玉溪市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作为玉溪市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在打击“地条钢”工作中,疏于监管,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康凌华,中员,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玉溪市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作为玉溪市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在打击“地条钢”工作中,疏于监管,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纳鸿翔,中员,纳古镇镇长,在开展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中,产环节拆除,忽视全链条监管,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纳古镇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柏云海,中员,纳古镇副镇长,具体负责纳古镇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产环节拆除,忽视全链条监管,落实从原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到位,对通海县纳古镇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免职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
成,中员,通海县发展局局长,作为通海县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在打击“地条钢”工作中,疏于监管,督促指导不力,对通海县纳古镇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新,中员,通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局长,作为通海县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在打击“地条钢”工作中,疏于监管,督促指导不力,对通海县纳古镇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张兴友,中员,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作为通海县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在打击“地条钢”工作中,疏于监管,督促指导不力,对通海县纳古镇部分轧钢企业使用“地条钢”加工生产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上述问责情况,体现了省委、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委、省决策部署上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以最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把化解过剩产能和打击“地条钢”查处违规建设钢铁项目工作落到实处,杜绝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地条钢”行为,做到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一、要把打击“地条钢”作为一项严肃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打击“地条钢”不是一般的经济工作,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严肃的任务,是去产能的重要内容,更是供给侧结构性重大战略部署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做到令行,中央提倡的响应、中央决定的执行、中央的不做,决不能阳奉阴违、选择性执行、消极应付。
二、要严肃认真履行打击“地条钢”责任。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要严肃认真落实责任,决不允许任何地方、任何部门抓而不严、抓而不细、抓而不实。各州、市人民和省直有关责任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负总责,必须承担起打击和“地条钢”的主体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打击和“地条钢”的第一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动协调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强力推进、落到实处。
三、要保持打击“地条钢”高压态势。各州、市要对本行政区域内钢铁企业、交易市场进行经常性的“拉网式”排查,加强中频炉、工频炉设备流向监管,严查“地条钢”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确保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具有中频炉、工频炉设备的企业全覆盖、无死角监管,始终保持对“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四、要强化督责。各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条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多级工作联动和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建立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访暗查、定期约谈、层层通报等常态化督责机制。对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合理、报告不及时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退出产能复产的地区和部门,要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监督,对举报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
各州、市对打击“地条钢”工作要进一步自检自查,立查立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并于2017年12月26日前将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监察厅。
2017年是钢铁行业去产能的攻坚年,也是钢铁企业去杠杆的重点年份。目前钢铁行业去杠杆任务完成的如何?存在哪些问题?都有什么?请各位嘉宾谈谈自己的看法。
时值月底,资金压力大,且高温阴雨天气影响,需求迟迟不见好转,商家为求走量,暗降、让利出货,冲击主流价位下行。截至目前,明芳1825元/吨。市价已然刷新年内新低,后期是继续下寻支撑,还是触底反弹?
钢铁行业“互联网+”的概念内涵覆盖了整个钢铁的产销供给链,钢铁电商的火爆仅仅是钢铁“互联网+”酝酿已久的一次爆发和其发展的一个缩影。华泰认为,钢铁企业的未来不再是单纯地销售生产的产品,而是通过下游的消费驱动组织生产,这正是“互联网+”趋势在提升整个钢铁行业效率外对整个钢铁行业做出的深刻变革。从趋势来看,“互联网+”将从三个层面重塑钢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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