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记者从省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督导玉溪汇报会上获悉,玉溪市通过就业、税收、土地优惠政策和技术创新励政策促进我市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据了解,玉溪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为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宽松。
两年来,全市放“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3.55亿元,扶持7109名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吸纳就业1.5万人。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也减免多项收费,仅市工商局2009年以来就减免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伤残人员工商登记费107.9万元。在2010年3月召开的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玉溪市2009年以发放“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1.59亿元居第十位。2009年以来,国税部门按国家政策共计为非公、中小企业减免税收24亿元;地税部门按为户企业减免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5个税种共8.5亿元。
为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国土部门将研和工业园区土地出让金市级收益部分全额返还园区,仅2010年,返还研和工业园区土地出让金纯收益就达8500万元。为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两年来,我市共对新认定的8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了共计360万元的励;对达到励条件的23户云南省著名商标和10户玉溪市知名商标企业共计励169万元。
(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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