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条件,玉溪市在“两免一补”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家庭困难学生补助全覆盖。补助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城市学校中农村户口寄宿制学生、城市户口享受低保家庭寄宿制学生。补助标准为每年小学生1000元/生,初中生1250元/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250元/生。补助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全市有名学生受益,覆盖面达100%。
2012年,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条件,玉溪市在“两免一补”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家庭困难学生补助全覆盖。补助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城市学校中农村户口寄宿制学生、城市户口享受低保家庭寄宿制学生。补助标准为每年小学生1000元/生,初中生1250元/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250元/生。补助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全市有名学生受益,覆盖面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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