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昊)近日,家住新乐市的纪先生向本报讲述,2014年他曾委托“讨债公司”向朋友5万元欠款,但没想到“讨债公司”讨回这5万元钱后,却一直没把钱给他,现在还联系不上了。就此事相关律师介绍,在我国注册成立“讨债公司”,市民发生经济纠纷,应通过途径解决问题。
据纪先生介绍,2012年初,一位做煤炭生意的朋友为了周转资金,向他借了5万元钱。后来朋友的生意赔了本,欠款也迟迟不还。
2014年3月,纪先生在新乐市看到一则“讨债公司”的广告,声称可以通过途径帮人要回欠账,成功率100%。纪先生有些动心,随后便找到了这家位于市区的“讨债公司”,几次协商,双方约定要账成功后,纪先生向其支付5万元的15%作为酬劳。“虽然抽成有点高,但能要回来钱也就认了。”纪先生签了委托书,并把欠条给了“讨债公司”。
一个月后,“讨债公司”告诉纪先生说欠款已经讨回,肖涵结婚但由于公司会计生病请假,现在没法把钱给他,让纪先生先等通知。
谁知这一等就没了下文,其间纪先生曾多次与“讨债公司”联系,对方均以各种不同的理由把钱给他。在纪先生的多次哀求下,“讨债公司”称可以还给他1.3万元,但他需要先签署一个声明,表示之前的委托书作废。
纪先生签了委托书后,没想到“讨债公司”又变了卦,声称只能返还给他4000元。“四千就四千吧,总比一分钱没有强。”纪先生催促对方打钱,可直到今年4月,还是到一分钱。
纪先生说,签署委托书时他曾注意到对方只签上了姓氏,并没有签全名,当时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多问,现在莫及。
就此事相关律师介绍,现在社会上所谓“追债公司”,有的声称有专业律师团队、取得了国家认可的证书,其实我国注册成立“讨债公司”。这些“讨债公司”是采取各种软硬方式追讨债务,很容易发生违法事件甚至犯为,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债权人也会受到。除此之外,还有些民间“讨债高手”,表面上打着帮人追债的,一旦收到钱后,不是玩,就是用向债权人诈取劳务费,纪先生遇到的就是这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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