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玉溪市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确保健康扶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活质量,按照《玉溪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中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和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各项医保报销倾斜政策及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工作的要求,玉溪市澄江县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全面落实各项补助救助政策。
一是实现参保率100%。澄江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7797人,全部人员应缴金额1,169,550元,财政补助604,110元,补助比率为51.65%。
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险倾斜政策。凡自2017年1月1至2017年8月23日产生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已经报销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没有达到70%的,实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415人次,报销金额309,661元。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产生的住院、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已经报销的、保障比例没有达到政策要求的,实行三次报销。三次报销601人次,报销金额204,098元。
三是兜底保障结算支付。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保险、医疗救助后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实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澄江县建档立卡兜底保障688人次,兜底保障金额283,689元。
通过二次、三次报销医疗费用,落实了健康扶贫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再通过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减轻了贫困患者的实际经济负担,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权益,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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