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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城区依法禁行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您怎么看?

类别:玉溪新闻 日期:2018-2-11 5:26:33 人气: 来源:

  特别是各种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非法上行驶、非法从事客运活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群众反映强烈。为着力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创建水平,扎实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改,从根本上解决城区道交通矛盾,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国道运输条例》、《安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近年来,我县城区道交通问题愈加突出,人车矛盾愈加复杂,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增多,特别是各种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非法上行驶、非法从事客运活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群众反映强烈。为着力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创建水平,扎实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改,从根本上解决城区道交通矛盾,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国道运输条例》、《安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重点查处各类三轮车、无牌无照电动四轮车在城区非法上行驶;依法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二轮电动车加装遮阳蓬等行为。

  2、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四轮车,依法无牌无照电动四轮车上行驶。

  1、成立组织。安排办公机构,制定工作预案,组织召开指挥部会议进行工作安排部署。从县委宣传部、、交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宣传发动。县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发布通告,印发《致全县广大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的一封信》,制发《全县干部职工公开承诺书》,充分发挥、电视、、微信、微博等作用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工作。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启动整治工作。

  3、调查摸底。组织各单位、灵城镇、开发区管委会,集中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城区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底数。

  1、联合执法。抽调县、交通局、局、市监局等执法部门人员组成不少于200人的面执法小组,按照禁行范围涉及的段划分若干个执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10人。按照“突出重点段,兼顾一般区域,定点查处和流动查处相结合”的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营造严管高压态势,依法查扣非法上行驶和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依法强制拆除二轮电动车加装遮阳蓬,依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或者自行车。

  2、依法处理。对在城区非法上行驶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以及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的,由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对非法从事客运的,由交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对占道经营、在肩上乱停乱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对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四轮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集中整治期间,凡查扣的车辆一律集中暂扣在大队停车场,并且按照有关法律的上限处罚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放车。特殊情况,必须报请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同意,方可放行。

  (一)县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经费保障、人员抽调,制定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方案,处理日常工作,筹备相关会议,做好文件制发、编发、日常记录等工作。

  (二)县:负责制定集中整治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联合执法人员和段的具体分配工作方案;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寻衅滋事、社会秩序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机关依法打击;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社会稳定;做好长效管理工作。

  (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公共(电动)自行车的投放工作;负责严肃查处非机动车在牙石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指导、规范环卫车的管理和运行;利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等做好宣传工作。

  (四)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公交线的设定和调整工作,合理投放公交车辆;负责整治出租车乱涨价、拒载、不打表等违规现象;加大对城区客运站的管理,力争将其合理迁至城外,杜绝农班车和其他客运车辆进入城区。

  (五)县委宣传部:负责发布公告,制定集中整治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工作宣传方案和实施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安排县电视台开设台,做好集中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典型事件工作;协调组织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加强、网络的监测,做好的引导工作。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组装、销售四轮电动车行为;加强对三轮车、摩托车维修店的监管,对存在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车辆行为的,依法并吊销营业执照。

  (七)县教体局:负责教育引导在校学生不乘坐非法上行驶和非法从事客运的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送孩子车辆的摸排工作,在学校周边合理设置停车位;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学生家长不营运、不乘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八)县纪委(效能办):负责制定集中整治工作纪律,对车辆处置和相关政策落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弄虚作假人员,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大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乘坐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通报查处力度。

  (九)法制办:对集中治理工作中形成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性审查;依法审理因集中整治行动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各部门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局:开展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排查隐患,员的劝解、疏散、带回工作;对以缠访、闹访和各种危害公共安全以及机关正常办公和秩序的人员和幕后指挥策划人员,部门要积极配合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理。

  (十二)灵城镇、开发区:深入社区、村庄、汽车站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有关要求,宣传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危害性以及城区禁行范围,做到家喻户晓;做好辖区内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摸排工作,在城乡结合部合理设置三轮车停放处。

  (一)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县城区依法禁行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部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政策服务,做好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年。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相关单位要把依法整治城区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尽职尽责,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国家工作人员、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进行严肃查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向从事非法上行驶和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的三轮车和四轮车车主发出,争取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宣传部门要针对整治工作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精心策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工作方案,把握导向,赢得社会理解。各新闻要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全方位、高密度报道整治工作的进程和效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科作,确保稳定。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 整治工作;要以人为本,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同时,对于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公共秩序的,司法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立足长远,健全机制。以开展依法整治城区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在城市公交发展、出租车管理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出行需求,防止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出现反弹现象,全面构建安全、畅通、快捷、有序、便民的城市道交通新格局。

  电动三、四轮车这回真的要接受严肃整治了。不管是驾驶电三、四轮车的车主们,还是曾经作为“乘客”的我们,此后都要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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