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省份,具有六个显著特点。
一是多,即民族众多。全省共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其中16个跨境民族、15个特有民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3.4%;全省16个州市中有8个自治州,民族自治地方国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0.2%。
二是边,即地处边疆。与越南、老挝、缅甸三国接壤,毗邻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孟加拉等国,边境线长4061公里,占全国陆路边境线的1/5,有25个边境县,有国家一类口岸13个、二类口岸7个、边民互市点103个、13条出境公路和90多条出境通道。
三是杂,即分散杂居。全省129个县(市、区)没有一个是由单一民族构成的,各少数民族既有小规模的相对集中,又在大范围内分散杂居。
四是低,即发展水平低。2013年,民族自治地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只有全省平均水平的80.3%、全国平均水平的43.3%;在25个世居少数民族中,有19个民族人均受教育年限低于全省平均7.6年的水平;全省还有近600万少数民族群众不通或基本不通汉语;民族之间、区域之间及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由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11个“直过民族”发展更为滞后。
五是境内境外关系复杂。全省居住在边境一线的少数民族约345万人,边民来往频繁。
六是民族与宗教问题相互交织。
云南这个多民族聚居的边境地区,以什么样的方式“守望相助”?
云南现象:各民族和谐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省多年没有发生过因民族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记者:您好!在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的伟大实践中,云南做了哪些成效显著的探索?
秦光荣:云南民族工作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创造了多民族团结和谐的“云南现象”,大家称作“七彩云南一家亲”。多年来,全省没有发生过因民族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我们先梳理一下云南民族工作的“脉络”:民族区域自治走出了“云南路径”,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法规体系框架;民族工作创造了“云南经验”,尽一切努力兑现“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庄严承诺;民族扶持探索了“云南模式”,多年来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正在创建“云南道路”,在“桥头堡”和“一带一路”建设中,按照“两个共同”要求,提出并努力完成进一步创造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新局面的目标任务。
鉴于云南的实际,省委历来强调,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不善于做民族工作的干部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干部。新世纪之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现代化进程中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庄严承诺,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离不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云南的干部群众已经形成了共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各族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调研时强调“希望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云南各族干部群众感同身受,民族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
记者:云南民族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民族团结和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创造了良好条件,凝聚了强大动力。请问,近年来云南的民族工作重点在哪些方面着力?
秦光荣:云南始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一是全力保障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坚持用“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团结、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惩处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加快推进民族经济跨越发展。始终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出路,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特困民族、散居民族和深度贫困群体脱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各族人民共同富裕。
三是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的民生。把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完善以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救助、重大疾病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边境沿线群众守土固边专项补助政策,集中力量解决好各类民生问题,切实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感。
四是认真抓好民族人才队伍建设。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坚持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的方针,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扎实、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群众拥护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
五是大力繁荣发展优秀民族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努力增强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解决各族困难群众看书难、看报难、上网难、看戏难、收听收看和听懂看懂广播影视难、体育锻炼难等问题,加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力度,不断凝聚壮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精神力量。
六是积极创新民族工作思路和方法。根据各民族、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历史与现实,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实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全省民族团结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致力完善民族法制建设,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云南模式: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共同繁荣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云南发展中的一项重大战略。
记者:在推进民族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中,云南创造了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云南模式”。那么,这个模式的核心是什么?
秦光荣:核心就是发展。
多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共同繁荣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作为一项重大战略,竭尽全力推进,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特困民族、散居民族和深度贫困群体脱贫发展。始终坚持用发展的成果来检验民族工作成效。
最近,一名独龙族小女孩的命运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从中缅边境到首都北京,持续的爱心接力挽救了这个孩子。爱心接力的第一棒,就得益于独龙江公路隧道的贯通,得益于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的战略成果。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独龙江乡,是我国唯一不能全年通路的乡镇,至今有半年大雪封山。随着今年4月10日独龙江公路高黎贡山隧道全线贯通,独龙江公路改建工程全线完工,独龙族人民千百年来被高山积雪所困的历史宣告结束。隧道贯通当天,5岁的独龙族小姑娘普艳芳不幸被严重烧伤,公路隧道变成了生命通道。从独龙江到首都北京,各方千里接力救助。6月18日,小姑娘完成手术顺利从北京回到怒江。
为了兑现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庄严承诺,2010年,省委、省政府启动了总投资10.8亿元的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项目,计划用三至五年时间,采用“省级统筹、上海帮扶、州负总责、县乡落实”的方式全力推进独龙江乡实现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2013年,独龙江乡农民人均纯收入2895元,较整族帮扶前的2009年增长约2.2倍;居住条件从过去户均住房不到20平方米,农村面貌破旧脏乱,如今变成了村容整洁、室内卫生、院落美观的新家园,每户面积达80到120平方米。
独龙江的帮扶模式和巨大变化,就是“云南模式”的集中体现。
2013年,云南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近700亿元,深入实施云南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3个专项规划,系统连片地推进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培育壮大富民增收产业。在2014年3月召开的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诺投入民族地区乡村以下项目建设资金达1000亿元。2013年,民族自治地方实现生产总值4606.6亿元,同比增长12.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5772元,同比增长1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236元,同比增长10.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701.9亿元,同比增长32.9%。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族群众日子更加好过起来。通过凝聚力量谋求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从而形成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夯实了民族团结的基础。
云南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法规体系框架和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机制。
记者:云南民族工作的一大特色,是加强民族法制建设,为各民族团结和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保驾护航。请您与我们分享一下这方面的经验和体会。
秦光荣: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核心,由现行的37件自治条例、134件单行条例、6件变通规定和7件地方性法规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法规体系框架,卓有成效地进行了落实民族区域自治的“云南探索”。全省上下形成了依法维护各民族的平等权益,依法协调民族关系,以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化轨道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记者: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也是“云南经验”的一大亮点。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秦光荣:长期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对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在全国率先实现了25个世居少数民族在省直部门都有一名以上厅级领导干部。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公务员中,少数民族干部达10万名,占32.1%。其中,厅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28.6%,县处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29.4%,乡科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35%。16个州市党政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占州市党政一把手总数的37.5%。8个民族自治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占56%。
一大批熟悉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成为全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重要骨干力量,在推进本民族、本地区的团结和谐、改革发展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云南道路:从十个方面着力,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
记者: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为“圆好团结梦,实现发展梦,共铸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围绕这个主题,云南还有哪些新的思路,并将采取哪些新的举措?
秦光荣: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云南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事业给予高度信任和关怀,这既是对云南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云南工作的激励和鞭策,更是云南民族工作取得成绩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云南提出的新要求、新期望,努力开辟民族工作的“云南道路”,进一步创造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新成就,继续保持各民族长期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我们提出并明确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十大工程”,即加快民族经济发展、强力保障民生改善、繁荣发展民族文化、全面振兴民族教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培养民族干部、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深化民族理论研究、创新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关系和谐,最终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大跨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跨越和民族工作大跨越,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在努力开辟民族工作“云南道路”过程中,我们坚持高位推动,在全省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成立了由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高规格建设领导小组,全省16个州市也相继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建设领导小组。2012年12月,我们与国家民委建立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部省合作机制。去年10月,国家民委和云南省政府专门为此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了国家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
为了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我们制定出台了推进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了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了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创建工程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奖惩办法,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省级各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工,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
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短板”,实施了《云南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边远民族地区深度贫困群体脱贫发展等一系列专项规划。全面启动滇西边境山区、乌蒙山区、石漠化地区、迪庆藏区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开发。2011年至2013年6月,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14.74亿元,实施了25个乡整乡推进和12049个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使210万人脱贫。2013年全省民族专项资金达到7亿多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4亿元、增长21.3%,实施人口较少民族跨越发展示范项目480个,建设兴边富民示范村238个,实施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项目18个,实施民族特色村寨项目81个,实施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
我们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典型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出了“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全面推进”的建设思路,2013年启动实施了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0个示范县市、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和1万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投入100亿元的“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下发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和民族特色村、示范户建设和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先进典型创建工程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中,坚持以旅游业发展为龙头,以民族文化保护开发为载体,加快打造一批产业强、群众富、环境好、民居有特色、村美人和谐的宜居宜业特色示范村镇。今年,将重点抓好10个示范县、60个示范乡镇、45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村和民族团结进步社区建设。
例如昆明市盘龙区的桃源社区,社区内共居住有白、彝、回、藏、傣等14个少数民族500多人,属典型的民族散杂居社区。创建桃源民族示范社区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建设和谐社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目标,在社区开展一系列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让民族团结教育进单位、进学校、进千家万户。桃源社区设立了少数民族事务受理点和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窗口,开通少数民族群众各种服务和维权热线电话,发放社区少数民族居民服务联系卡,设立了“少数民族之家”。
在工作机制上,我们形成了“四个三”机制,以机制创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坚持“三加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加强民族工作部门职能,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部门牵头抓总、协同左右、联动上下、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民族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强民族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民族团结目标责任考核奖惩的落实机制。
实行“三优先”: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优先培养使用、少数民族群众利益优先保障、民族地区困难问题优先解决。
采取“三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在教育疏导、重在平时做好工作、重在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明确“三要求”:要求把民族工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工作,要求把解决民族问题能力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要求把抓民族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政绩。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七彩云南一家亲,衷心祝愿云南各族同胞早日完成进一步创造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新局面的宏伟目标。
秦光荣:谢谢你们!也感谢《中国民族》杂志长期以来对云南民族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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