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玉溪(云南)10月13日讯 记者 储皖中
云南省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陈文祥利用职务便利,在2006年至2010年任职期间,屡次27万余元,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今年7月14日,玉溪市检察院检察机关陈文祥犯受贿罪、贪污罪,向玉溪市中院起诉。8月18日法院开审此案。
经法院审理认定:陈文祥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人民币25.6万元,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陈文祥利用职务便利,骗取2.16万元,构成贪污罪。但陈文祥案发后有自首立功情节,对其受贿罪可减轻处罚。
综上,玉溪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陈文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财产1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财产10万元。陈文祥受贿、贪污的赃款27.76万元,继续追缴。
判决后,陈文祥表示服判,没有提起上诉。
(来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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