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的原告们昨天在红塔区法院出庭
杨洪芬的户口在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办事处孙井社区3组,46年来她从没离开过这里。可作为村民应享有的集体分配、宅等权益,她却没有。原因很简单,杨洪芬有个哥哥,根据村规民约,作为女儿,杨洪芬结婚后,享有的权益也随之不在。
当地,类似杨洪芬这样的人被称为“空户”,她们均为女性,或结婚或离异,但户口从未转移出去。
因享受不到权益,今年8月,杨洪芬等13人去。几天后,她们被回老家,所。理由是:期间,她们在不该滞留的地方滞留。
之后,杨洪芬等人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玉溪市红塔告上法庭。昨日,此行政官司在红塔区法院开庭审理。
背景
户口在村里却享受不到集体权益
1991年,23岁的杨洪芬经人介绍和一个贵州小伙谈婚论嫁,考虑到父母年事已高,智障哥哥需要照顾,她让男方入赘杨家。
婚后,根据村规,村里以杨家已有儿子,女儿只能嫁出去为由,为杨洪芬的丈夫落户。2007年,新一届村干部收回杨洪芬的土地经营承包权;她想申请宅,也被村干部以同样的理由。2007年,村组分配给每人1万元的土地征收补偿款;2008年,村组又分给每人1000元的集体分红,杨洪芬夫妇和两个孩子都没有。虽然两个孩子也落户在村里。
杨洪芬和两个孩子成了“空户”。为解决问题,她跑遍很多部门,可依然得不到答复。2011年,杨洪芬的丈夫也离开她回到贵州老家。
“村规民约怎么会大于法律!”杨洪芬说,有一天,她想到去。
事件
到被
和杨洪芬情况大致相同的,还有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办事处皂角社区4组41岁的。
今年8月初的一天,在国家局门口,杨洪芬、,还有来自红塔区的另外14名者相遇。她们有着相同的身份——“空户”。
将材料送至国家局后,“我们打算在玩玩,就各自走开了。”16人之一的朱冬梅说,“正逛着,附近上前询问我是从哪来的,我说是云南。之后就被送到市救助站。再后来,云南驻京办的工作人员就将我带上回昆明的火车。”
“到了昆明,连家都没回,我就被带到户口所在地红塔北城,做了询问后,我被带到峨山县所,被行政5日。”朱冬梅说。
另外15名者,“除两名趁机逃脱、1名为残障人士外,其余12人也被。”朱冬梅说,关于期限,11人为5日,2人为10日。
庭审
原告把话题扯到“空户”上
杨洪芬想不通,正常为什么会被。昨天,在一份玉溪市红塔《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说明了原因:违法行为人杨洪芬以其在村子中相关福利未能落实为借口,在不该滞留的地方滞留,时间长达30分钟。其他12人被拘原因也都一样。
“我没有在不该滞留的地方滞留。就算有,我也不知道什么地方能留,什么地方不能留。”杨洪芬和另外12名被者将红塔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昨天,红塔一名副局长出庭应诉。庭审中,13名原告不时将话题扯到“空户”上,不间断地解释着:“开庭审理的是你们与红塔的行政官司,并不是审理你们和村委会的纠纷,请不要把话题扯远。”
对于原告的,红塔代理人认为:“作为执法机关,在处理此事上依法依规,并无不合理之处。”
此案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13名妇女被拘 状告玉溪市红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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