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1-07-27 07:25:06来源:
关键词:驾驶机动车 刑法 飙车 禁驾 城市道内容摘要: 尽管《刑法》中有关于在道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并处罚金的。在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并借鉴外省经验,结合玉溪实际,了在城市道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
广东新交通条例,马飙车禁驾5年。东方IC
走在玉溪市的大街上,你有没有被呼啸而来、取掉消声器的摩托车惊吓过?在城市道上追逐竞驶的情况在玉溪市屡见不鲜。在25日起召开的省十一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提请审议的《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中,这一问题被明确提出,并拟定了处罚措施。一旦驾驶机动车在玉溪的城市道上追逐竞驶,最少将被罚款1000元。
尽管《刑法》中有关于在道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并处罚金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在城市道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情况较为常见,却不一定都能达到《刑法》量刑标准。而此类行为若主观上持态度,客观上将可能损害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对在城市道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
因此,在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并借鉴外省经验,结合玉溪实际,了在城市道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拟对违反者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条例(草案)》还规范了玉溪的出租车的管理。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均没有对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做出过相应,致使对出租汽车的管理一直缺乏有效管理手段。特别是由于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没有明确使用年限,导致私下非法转让经营权现象突出。《条例(草案)》明确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通过公开竞拍,并实行有偿使用,拟定有效期限为8年,同时其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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