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公布了,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现将玉溪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1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1日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1日出生)。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1)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报考;
(3)2018年10月22日以前参加全国范围内2018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已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上午08∶00-2018年10月24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至2018年10月25日上午11: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2.采用网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8年10月26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成功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交费超时)的,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相关交费信息申请处理,并与玉溪人才网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4.本次招聘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部分岗位由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无需再由人工资格审查。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论是否交费),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且不可修改报名资料,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人工资格审查,县区及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审查通过,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达不到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018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考试不指定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班、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主星期四左眼跳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切勿上当。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部分岗位按1:3,详见岗位表)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及免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必须在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进行两次递补。若两次递补后仍有空缺,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有关事项,市直事业单位由市级通知并组织实施,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通知并组织实施。
后续考试各环节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等见岗位表。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不同岗位要求加权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未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实际等额参加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考生,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由招聘单位或各县区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并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做补充要求。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的10种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执行。根据相关文件,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岗位按实际岗位要求执行。
应聘者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五)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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