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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货运汽车在中心城区部分道通行的通告

类别:玉溪人文历史 日期:2017-4-26 10:38:47 人气: 来源:

  为进一步缓解玉溪市中心城区部分道的交通压力,确保中心城区道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结合玉溪市中心城区道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抚仙(腾霄至凤凰段)、环山(凤凰至环湖东段)、凤凰(抚仙至红塔大道段)、东风(星云至腾霄段)采取或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为进一步缓解玉溪市中心城区部分道的交通压力,确保中心城区道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结合玉溪市中心城区道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抚仙(腾霄至凤凰段)、环山(凤凰至环湖东段)、凤凰(抚仙至红塔大道段)、东风(星云至腾霄段)采取或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昆玉高速九龙立交改扩建工程正在封闭施工,为方便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通行,自2013年6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上述车辆在每日早上:07:009:00、上午:11:0012:30、中午:14:0015:00、下午:17:0018:30,在抚仙(腾霄至凤凰段)、环山(凤凰至环湖东段)、凤凰(抚仙至红塔大道段)、东风(星云至腾霄段)通行,其他时段允许在以上道通行。

  二、自2013年7月1日起,每日早上07:00至晚上21:00,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在抚仙(腾霄至凤凰段)、环山(凤凰至环湖东段)、凤凰(抚仙至红塔大道段)、东风(星云至腾霄段)通行。

  三、自2013年7月1日起,因运送生产、生活所需物品的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需要在早上07:00至晚上21:00,在抚仙(腾霄至凤凰段)、环山(凤凰至环湖东段)、凤凰(抚仙至红塔大道段)、东风(星云至腾霄段)通行的,持驾驶证、行驶证、申请书及所需运送生产、生活物品证明,到玉溪市交通支队直属大队办理《临时入城通行证》或《入城通行证》。《临时入城通行证》或《入城通行证》应当随车携带,并按的时间、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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