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优化师资结构,红塔区教育局拟招聘6名2017年云南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到红塔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17年云南省生源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或相近(专业名称不符但专业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毕业时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考核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 身体健康。
报名事项:报名时提交以下应聘材料:《红塔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7年免费师范生报名表》(见附件)、《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个人身份证、相关获证书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验原件交复印件。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根据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设定考核最低分数控制线分)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拟聘人员必须在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弃权处理;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1万元;招聘期间如有弃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教师还增加申请幼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内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替补。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在约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点击下载《红塔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7年免费师范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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