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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力争2017年底实现村居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全覆盖_云南网?玉溪风俗

类别:玉溪风俗 日期:2015-4-27 23:07:36 人气: 来源:

  近日,我市下发《开展村(居)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全覆盖行动计划》通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进一步建强阵地、打牢基础、活跃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开展此次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是:对全市481个有公房、无活动室的村(居)民小组支部进行立项建设,实现到2015年底全市有公房的村(居)民小组支部全部建有活动室;对1000个无公房的村(居)民小组支部分3年进行立项建设,其中2015年建设100个,2016年建设450个,2017年建设450个,实现到2017年底全市无公房的村(居)民小组支部全部建有活动室。

  在资金筹措方面,采取“市级补助一点、县区配套一点、部门资源整合一点、基层自筹一点”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经费落实。对481个有公房、无活动室的村(居)民小组支部活动室建设,市级每个补助1万元、共补助481万元,县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建设资金;对1000个无公房的村(居)民小组支部活动室建设,市级每个补助10万元,其中2015年补助1000万,2016年补助4500万元,2017年补助4500万元,县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建设资金。涉及“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美丽家园行动和扶贫开发整乡推进的村(居)民小组,安排项目资金用于活动室建设;各挂钩联系单位对有建设任务的村(居)民小组给予必要资金支持,帮助解决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通知》要求,开展村(居)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全覆盖行动计划,要严格摸底建档,实行审批立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适度超前、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村(居)民小组和当地民风民俗等实际,由各县区住建、规划部门统一进行项目规划设计。要对有公房的村(居)民小组,以修缮加固、配套建设为重点,配置必要的设备和办公用品,实现有固定场所、有活动室门牌、有桌椅、有电教设备、有书架和学习材料、有党旗、有上墙制度、有宣传栏等“八有”目标;对无公房的村(居)民小组,原则上每个村(居)民小组要有30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和一间7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室。

  项目立项后,各县区要制定建设项目时间进度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每年10月底前完成当年建设任务。要制定村(居)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办法,组织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工作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在村(居)民小组活动室建成后,把“星级达标”管理作为推动规范化建设和加强日常管理使用的重要举措,开展评星定级,加强动态管理,着力提高村(居)民小组活动室管理水平,防止和克服“重建设、轻管理,有阵地、无活动”的问题。要本着“统一管理、一室多用”的原则,制定办法措施,努力将村(居)民小组活动室打造成教育培训、决策议事、便民服务、文体娱乐、调解纠纷的阵地,成为凝聚、服务群众的主阵地。(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

关键词:玉溪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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